2008年9月2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法援植物人
陈斌 炜方 勇兵 摄

  昨天下午,家住河南省太康县杨庙乡的张存行(右)来到我省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,紧握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维新的手连声说:“谢谢你们无私的援助,今天我拿到了27.8万元人民币。”
  张存行和妻子庞玉倩在温岭大溪打工。今年2月6日(除夕)晚,骑自行车的庞玉倩被一辆轿车撞倒,成了植物人。在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,他们与肇事方在法庭上达成调解协议:赔偿一级伤残的庞玉倩35万元人民币,分期给付。